貼了幾篇初稿心情好像「放開」了不少,可能發了出來就等於撥了出去的水!在網上看到了一篇文章,和現在的鑽了牛角尖的心情不謀而合。轉貼過來,希望可時時看到!原文為簡體!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-
南橋最近在他的BLOG《黑三角》裡寫了一篇文章:《美國博客寫什麼: 庫柏訪談錄》。 裡面談到了美國BLOG的“自媒體”現象,從這些介紹裡可以看出,美國的BLOG和中文BLOG是完全兩種概念的東西。中國引入BLOG概念之後,其中的 媒體性迅速被文學性代替,文學性又被娛樂性代替。有人可能會想著去討論文化差異一類的東西,但在我看來,裡面只有一條保險係數越來越高的安全曲線。寫文學 作品比自媒體報導安全,寫八卦文章又比文學作品安全。
寫什麼不是我所關心的問題,因為每個人有權為自己做出最優選擇。每個博客都是自由人,而不是雇傭兵,不可能用套索勒了脖子,用長杆頂到鋒線上去。我 感興趣的是BLOG怎麼寫?是什麼維持一人不斷更新自己的BLOG?在中文BLOG世界裡,很多人選擇開博,然後寫幾天就又關閉了。也有人開了一段時間, 就宣佈去閉關,閉關完了去雲遊,雲遊中就人間蒸發。類似的話題我以前在自己的BLOG裡說過,我說BLOG是為自己寫。現在想起來,可能這種表達有問題, 太過文學化,太羅蘭小語劉墉絮語。所以,我準備換種說法:
中國人可能永遠也寫不好BLOG。
寫不好BLOG的首要原因是看不起自己。以前在《讀者》還是什麼地方有那麼一句話:倘若一個人看不起自己,那麼連神都無法打救他。很多人寫了幾天, 說:我寫得不好,所以不想寫了。好不好,這是需要對比了以後說的話。好不好,這是需要確立標準以後說的話。但是很多人不假思索地就講出了這句話,然後就停 博了。
好不好這種話我覺得非常無聊。寫BLOG的時候,最基本的心態應該是:每個人等同地活在這個世界上,一切生命都有獨特的價值。因此,在現實生活中有 的人過得很好,有的人過得很爛,但是自殺的是絕少部分。奇怪的是,網上卻有如此之多的人選擇了自殺。覺得自己在網上的生命毫無價值,覺得自己在網上的表達 毫無價值。問題是,你不依然在現實世界裡活著嗎?你不依然每一天每一天的過活。分分鐘呼吸,秒秒鐘感受。
在網上寫BLOG是完全一樣的道理,你如此過活,那麼你也如此寫作。文筆、深度、哲理這些東西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在網上呼吸,你在網上感受。你寫下 哪怕一行字,那麼你也有存在過的痕跡。而且,這一行字對於網路和你個人來說,價值完全和得世界BLOG一等獎的那些博客一樣。想一想看,放在現實世界裡, 普通人絕對不會被寫進歷史書裡,電視臺絕對不會主動請你去做訪談,編輯記者不會主動邀見你寫報導。因為你的事情,你的感受,你的言論沒有什麼價值。別人用 這樣的邏輯對你,已屬不公平。可為什麼當有了網路,你可以隨心所欲地寫的時候,你卻採用同樣的價值觀和邏輯對自己自輕自賤呢?
你不因為你覺得是否足夠好,足夠強而不去買早點、擠公車、看電影、談戀愛吧?你只可能因此而拒絕競爭某個職位,參加某次比賽,出席某次表演,因為那 裡面的確有種成敗的衡量,而買早點這些事情裡沒有人給你打分。寫BLOG是同樣的事情,你一樣能在網上寫你的買早點,寫你的擠公車,寫你的看電影,寫你的 經歷和體驗,寫你的批評和意見。這裡不需要你對自己做什麼評判,而是需要你去過活。你上學、工作、結婚、撫養,誰能在你這一生結束時告訴你說:你這一生毫 無任何意義?
這裡需要一種失傳了的中國式傲慢,叫自己一聲:老子。王三表的BLOG每天1萬人次閱覽,我的BLOG每天10個人,但是老子和他一樣,都是博客。 新浪是一個日訪問過百萬的網站,我的獨立BLOG每天過10人,但是老子和新浪CEO一樣,都是網站站長。我覺得我的存在天大地大,因為老子一閉眼,你就 是宇宙流量第一,也不幹我鳥事,老子也不可能知道了。而老子一睜眼,哪怕我的BLOG每天只有老子自己看,它也是天下第一等的BLOG,因為它對於我來說 最重要。
如果不承認自己的價值,如果自己看不起自己,那麼BLOG的寫作很難堅持下去。換個角度想一下,我的BLOG如果寫到徐靜蕾的流量和知名度,那麼她 去幹什麼呢?如果我的網站做到和新浪一樣大一樣浪,那麼新浪又去做什麼呢?我做不到他們,但是他們也做不到我的程度。因為他們代替不了我過活,因此不可能 有和我一樣的經歷一樣的感受。因此,我是獨一無二的,我做什麼都具有完全的價值。
所以,要珍視自己,要愛自己。
寫不好BLOG的次要原因是沒有遊戲精神。總覺得提筆千言,一定要有內容有深度有思想,而且風格要睿智要雋永要幽默。總而言之,得“像那麼一回 事”。問題是,誰他媽規定了必須要那麼去做?可不可以無聊無趣無恥無禮無稽之談?我是這麼一個人,我如此想,如此感受,但是我不那麼寫,我一定要追求“像 那麼一回事”,一定要虎頭豬肚鳳尾,一定要格調高雅思想深邃,這不是事逼加裝逼簡稱二逼嗎?
沒有中心思想可以不可以?沒有用開門見山的手法可以不可以?沒有個正式的結尾,連句號都不打就結束全文了可以不可以。當然可以,為什麼不可以呢?你 的BLOG就是你在網上的家,你在家裡也穿西裝紮領帶穿著皮鞋全副武裝地上床睡覺?寫不了一篇寫一段,寫不了一段寫一句,寫不了一句寫三個字。“操你媽” 總會寫吧?N年以後,你翻開這一天的日誌,赫然入目三個大字,當時就明白了那一天自己的全部心情,所有遭遇,一切盡在那三個字裡了。這有什麼不好呢?換了 是我,我就覺得這三字盡占風流,完全體現了中文簡潔凝練的特點,而且意味深長,回味無窮。
我並非想鼓勵大家寫髒話,而是說這樣都做得,那麼又有什麼做不得的呢?寫BLOG應該是一個完全鬆弛的狀態,想到那裡寫到哪裡,想寫什麼就寫什麼。 沒有人要求你寫成什麼樣子,也沒有一種範文名字叫做“博文”。這是你自己制定規則的遊戲,按照你的規則來大概沒有110會破門而入,印尼不會因此而發生海 嘯,宇宙不因此而轟地一聲毀滅。當一個人覺得一定要按照某種范式寫中文的時候,那麼這種中文對於自己來說很難寫,對於別人來說閱讀是一種精神摧殘。這一 刻,你應該是一個人,你應該是自我靈魂附體,全神貫注在你所想表達的東西上,就像小孩子玩遊戲,他絕對不沒有多一秒鐘時間分心想別的事情。
寫不好BLOG的最後一個願意是太在意別人,唯獨不在意自己。還沒有動鍵盤,就已經開始算計別人看了以後會是什麼反應?是否有人會激烈反對自己?是 否會有人批評自己文筆太爛?網路不是盛裝舞會,公司講評,沒人在意你穿成什麼樣子,說了些什麼。人生短短七十年,如果這麼過活,大概有一半以上的時間是在 考慮別人,哪兒有那麼多“人家”?哪兒有那麼多生命值得浪費在別人的眼睛裡?
如果能把這種擔憂和時間節約下來,多為自己考慮考慮,想一想如何才能表達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,那麼可能不需要多長時間就能很流暢地寫BLOG,而且 絕對沒有任何心理負擔。寫BLOG應該達到一種效果:別人來我的BLOG看我是如此在評價他,而且因此而惴惴不安。而不是自己緊張地盯著自己的留言板,一 頭是汗地按著F5,看看又有什麼針對自己的評價。對別人達到無視的程度,那麼在別人那裡你才能達到被重視的程度。
BLOG的核心是自我表達,要點在於邊洗澡邊唱歌。這裡沒有舞臺,也沒有聚光燈,它是你的個人專場。即使真有很多人來看,你也依然得把它視為個人專 場。“我”是個單數概念,“他們”是個複數概念,“他們的看法”是個不可計數的概念。用一個單數概念去滿足一個不可計數概念,這是不是有點太蠢了?爺爺和 孫子扛著驢上路,這就是在乎別人看法的結果。現實生活裡,每個人已經扛過太多次驢了,為什麼到了網上還不讓那驢去吃草,自己輕輕鬆松上路?
很多人都有這種毛病,看不起自己,缺乏遊戲精神,太在意別人的觀點,所以中文BLOG是最難寫的。什麼時候,每個人都能深愛自己,都願意不計成敗利 鈍寫點什麼來玩,讓其它人都見鬼去,什麼時候中文BLOG就能變得好看一些,能堅持寫下來的人也就更多一些。所有這一切,需要一個人和自己作戰,達到全然 “無恥”的狀態,那麼他在網上也就獲得了最大限度的自由。有人說,BLOG是一種民主實踐,從每個人都要正視自己的價值這一點上看,從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自 己的看法這一點上看,似乎的確如此。BLOG不以自媒體為訴求的國民,該國相信也不會存在多少新聞自由。BLOG不以自己為核心價值的國民,大概也不可能 為自己在現實世界裡爭取到什麼權利。
所以,為了自己,為了自己的那些日子,繼續寫BLOG吧。
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.